很多考生咨询安徽省自考成绩转出被退回是什么原因?怎么办?下面小编针对自考怎么转考为大家做个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外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外转考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文件要求,我省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进行电子转考。为了实施好这项要求,现结合我省状况,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转考
电子转考是应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形式实行省际转考的过程。自2016年1月1日开始 ,我省将执行电子转考。考籍信息转出时,不以机要方法递送,也不接收安徽省外转入的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考生的考籍电子信息统一通过全国”转考平台”实施转发及接收。
二、转考流程
在籍学员离开原来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程序。学员在办理转考手续之前,务必先在转入省份获得考籍信息。
办理转考时遵从以下流程:
1、学员依据转出省份要求,须先申请办理转出程序,再依照转入地条件办理转入手续。
2、学员的基础情况材料、考试材料(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根据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信息。地方考试机构 通过全国”转考平台”实施电子信息数据的递送和接收。
3、省际考试机构根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资料实行更新和状态更改,转考完成。
三、转出办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传递考籍电子信息的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与9月1日-10日,各地市可依据现实情况规定受理学员申请转出时间,但需要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工作日将考生申请资料提交到安徽招生考试院办理转出。其他时间平台无法办理。
学员在申请转出时须遵守以下转出要求:
1、考生需要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我省自考准考证、省外转入地准考证到各地市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并对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及签字。同一学员一次只能转出到一个外省。考生提供的省外转入地准考证号需要真实有效,且外省转入地准考证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材料数据必须与安徽省数据库中一致,不然将会被转入地拒绝接收,转出失败。考生须到信息错误 的省份修正信息以后,重新办理转出。
2、学员因为违反有关考试要求规定被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及格成绩的考生,只可在安徽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科目和论文不得转出。没有经过理论科目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 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没有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已转入我省的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学员办理转入手续未到一年的,不得转出。
5、学员在安徽2003年之前获得的自考成绩,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使用,无法转出。
四、转入办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下载考籍电子信息的时间为3月1日~31日与9月1日至30日。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在此期间的工作日经过转考平台统一下载各地区转入安徽的考籍电子信息,并且在下载截止之日一个星期内通过安徽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转入安徽省档案情况。
我省在受理转入时遵守以下转入要求:
1、我省在办理转入档案时,在对考生的个人信息、成绩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前,遵照考生提供的安徽省准考证号码,从我省考籍数据库中校验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假如准考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码有一点匹配不上,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不成功。考生需到信息错误的省份改正信息后,再次办理转入。
2、论文、免考及格成绩、未通过理论科目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3、考生在办理转入我省以前,需详细了解我省各专业的课程情况,并依照我省专业课程情况继续报名考试或者办理毕业。
4、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我省实际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科、本科不少于4科及格成绩,方可办理相应专业毕业。
五、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需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转考事宜,并且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水平。需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体系,完善倒查与责任追溯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电子转考档案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
以上是成绩转出被退回是什么原因?怎么办?的相关信息,要是有更多疑问,可联系安徽自考办或者咨询我中心在线老师,详细了解。安徽如今有自考网络助学政策,建议各位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