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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考试院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让我们了解一下安徽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的过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在颁发毕业证书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一张最近的2英寸免冠照片。
2、市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明表、毕业论文原件、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核,3月底到省考试院报到。
3、省考试院对各市初审申请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初审合格的考生将于每年4月向有权授予学位的学校推荐考生档案和学位名单。
4、学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逐一评审。如果通过评估,他们将获得学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受到学校和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的;
(二)考试期间违纪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未取得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资格证书的。
1、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应到主考院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拟申请学位的,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外语考试证书,到考生学校学位办公室申请学士学位,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交报考学校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学位委员会审批。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位的,应当向主考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缴纳考试评估费,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4、考生学校学位办将评估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省学位办备案,并抄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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